注安法规知识点
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体制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体制介绍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介绍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 买,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应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管理的处罚
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管理的处罚介绍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 ”管理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 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介绍2.普通程序
(1) 立案
(2) 调查取证。
(3)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4)法制审核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 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一、火灾预防的规定
一、火灾预防的规定介绍(一) 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八、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介绍(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档案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生产经营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介绍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详情>>
2024-08-27
注安法规知识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介绍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1.受理由请和审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决定是否受理和审查,审查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形式审查,另一部分是实质性审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方式主要有 3 种
是委派本机关的工作人员直接进行审查或者核实
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进行审查或者核实
三是委托安全中介机构 详情>>
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