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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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并实施惩戒
七、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并实施惩戒介绍第七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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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介绍(一) 执行程序 1.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花费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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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级
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级介绍1.事故隐患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般事故隐患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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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培训的发证
安全培训的发证介绍【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 由考核部门在考核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 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 后, 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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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从业人员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权利介绍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 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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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相关规定介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规定 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1)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2)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1%以上且至少有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5%以上的兼职安全员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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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相关规定介绍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机构和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配备注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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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
相关规定介绍1.考核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 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2.有效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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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
相关规定介绍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 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第二十二条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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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
相关规定介绍安全生产条件一一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不得出租、使用建筑起重机械:0属国家明令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G没有亮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00A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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