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培训的发证

时间图标 2024-08-27 07:16:42 眼睛图标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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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的发证介绍

【安全培训的发证】

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

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安全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上岗证; 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

后, 颁发培训合格证。

【安全培训的发证】


培训合格人员

证书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合格证A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合格证B/C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

上岗证

其他人员

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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