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的发证介绍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
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安全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颁发上岗证; 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
后, 颁发培训合格证。
【安全培训的发证】
培训合格人员 | 证书 |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 |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合格证A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合格证B/C |
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 | 上岗证 |
其他人员 | 培训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