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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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介绍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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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相关规定介绍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施工方案的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态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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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介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时要求】 人员岗位类型初次培训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32学时12学时48学时(高危)16学时(高危)非高危新上岗从业人员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新上岗从业人 员(高危)72学时20学时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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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六、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介绍(一)工伤医疗补偿和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挂号费、治疗 费、药品费、住院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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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职责介绍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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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危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介绍(三)危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修正案(一)新增)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算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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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介绍1.培训方式及地点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2.免予培训 第九条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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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高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免的告知备案
四、高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免的告知备案介绍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 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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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规定.介绍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 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 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 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涉及人员死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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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消防安全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介绍第十七条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八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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