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时间图标 2024-08-27 02:13:32 眼睛图标 47
活动图片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介绍

1.培训方式及地点

注安考试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2.免予培训

第九条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原则上主要是免除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上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危险作业罪 下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高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活动图片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