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分级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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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分级相关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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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技术-直播解析每日一练①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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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④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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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③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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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分级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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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其他安全实务科目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介绍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必须掌握的基本功)(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 详情>>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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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如何构建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
按照《意见》要求,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主要要求包括:一是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详情>>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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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安《其他安全》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踏入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的备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如同一张精细的网,网罗了各类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与处理要点。中科建安整理了这一考点的关键信息,旨在帮助考生们理清思路,知晓不同级别事故的应对策略,为考试中的作答提供有力支持。第二篇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考点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考频1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详情>>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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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隐患分级(1)
在中级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的广阔知识领域中,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维护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一环,其中的隐患分级是考试中的考查重点。中科建安深知此考点对考生的重要性,因此进行了详尽的知识点总结,通过层层剖析隐患分级的标准、原则及实际应用,帮助考生建立起清晰的认知框架,为应对考试挑战奠定坚实基础。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第四节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 详情>>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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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安《建筑施工安全》考点:隐患分级(2)
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需在实践中得以验证与优化。在中级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的考试中,隐患分级的实践应用成为了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中科建安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将隐患分级的知识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帮助考生掌握怎样将理论转化为实践,把脉建筑施工安全。第一章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第四节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考 详情>>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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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管理》易混易错知识点:重大危险源评价
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分级是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石。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科学评价及合理分级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2024年中级注安师(安全工程师)《管理》科目的学习与考试中,重大危险源评价及分级方法因其涉及的专业知识广泛、标准复杂且易混淆,成为了考生们普遍面临的难点之一。本文旨在深入 详情>>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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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介绍第二十五条①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②安装拆卸工、③爆破作业人员、④起重信号工、⑤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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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介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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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介绍1.复审期限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2.复审程序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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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八、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介绍(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档案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生产经营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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