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安《其他安全》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时间图标 2024-09-10 07:50:54 眼睛图标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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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的备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如同一张精细的网,网罗了各类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与处理要点。中科建安整理了这一考点的关键信息,旨在帮助考生们理清思路,知晓不同级别事故的应对策略,为考试中的作答提供有力支持。

注安考试

第二篇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

考点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考频 1 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死亡/人

 

3

10

30

重伤/人

 

10

50

10

直接财产损失/万

 

1000

5000

10000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不仅是理论知识的积累,更是实践能力的体现。中科建安希望通过这份知识点总结,能够引导考生们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升解决复杂安全问题的能力。愿每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展现出自己的专业素养,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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