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试题相关课程
暂无数据暂无数据
注安法规试题相关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⑥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注安法规试题精选资讯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介绍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按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介绍(一)工伤范围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介绍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含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
八、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介绍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或检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五、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介绍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三十四条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职责
相关规定介绍1.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职责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介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 详情>>
2024-08-28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建筑工程的监理
四、建筑工程的监理介绍1.对建设单位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2.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管道
适用范围介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法规知识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介绍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 详情>>
2024-08-27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