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职责

时间图标 2024-08-27 03:49:45 眼睛图标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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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介绍

1.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职责

注册安全工程师

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的职责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 1名注安师或者具有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 50%.

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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