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管理真题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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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⑥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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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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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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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真题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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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①消防安全和②道路交通安全、③铁路交通安全、④水上交通安全、⑤民用航空安全以及⑥核与辐射安全、⑦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适用《安全生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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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
一、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介绍(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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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六、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六、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介绍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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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介绍1.考试程序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全国范围内有效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补发更换及更新特种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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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介绍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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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介绍一般要求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化爆竹。“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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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通行条件.介绍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二十七条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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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四、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介绍第二十六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三十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申请材料文全、符合法定形式,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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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处置措施与救援
处置措施与救援介绍(一)应急处置措施1.应急处置措施的法定条件、主体和要求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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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介绍(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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