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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⑥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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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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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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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试题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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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四、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介绍第二十六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三十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申请材料文全、符合法定形式,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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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处置措施与救援
处置措施与救援介绍(一)应急处置措施1.应急处置措施的法定条件、主体和要求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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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介绍(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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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建立及相关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及相关权利义务介绍(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内容1.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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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紧急处置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紧急处置介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紧急处置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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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安全培训的组织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职责
安全培训的组织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职责介绍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第二十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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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介绍1.简易程序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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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介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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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介绍1.新工人上岗培训要求(1)高危行业新工人上岗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治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2)其他行业新工人上岗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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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补偿金的标准
补偿金的标准介绍(一)补偿金的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政府公布的工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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