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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其他安全-直播强化课④9.23
直播时间:2024-09-23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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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化工安全-直播强化课④9.23
直播时间:2024-09-23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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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⑦9.23
直播时间:2024-09-23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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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介绍(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程序法定)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权利保障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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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介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截止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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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介绍(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合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口诀:游客抄起电压锅(二)排除适用的规定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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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介绍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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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介绍1.电工作业具体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等3个小类2.焊接与执业切割作业具体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3个小类3.高处作业(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作业)具体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2个小类4.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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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
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介绍(一)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同命同价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二)用人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信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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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介绍(1)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施工资料;(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出违法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足额提供安全措施费用)(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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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介绍(一)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3)对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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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介绍(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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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
五、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介绍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现状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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