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时间图标 2024-08-27 01:55:53 眼睛图标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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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介绍

(一)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注册安全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

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3)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强制性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安全事故隐患处理; (三种情况处理)

(3)根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监理

(三)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1)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承担(2)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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