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介绍(一)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