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核

文章封面
2024年安徽省初级注安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三批)
2024年2月28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初级注安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公告,包含初始注册人员5人,注销注册1人,详情如下:2024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安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三批)现已公布,初级注安师登录安徽省初级注安师注册平台即可打印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0551-62659415。一、初始注册人员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 详情>>
2024-09-12
文章封面
浙江2024年注安师考试报考时间:6月28日
浙江省2024年中级注安报考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8日17:00,报名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站报考交费,即可参加考试。浙江2024年注安师考试报考时间1. 2024浙江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8日17:00,2. 2024浙江注册安全工程师交费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8日17:00,3. 2 详情>>
2024-09-10
文章封面
注安其他安全实务科目知识点: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介绍单位应该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 详情>>
2024-08-29
全国中级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
报考全国中级安全工程师需要满足哪些资格条件?还有哪些细节容易忽视?
各位想要成为全国中级安全工程师的小伙伴们,今儿咱们就来聊聊报考的那些事儿。报考全国中级安全工程师,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事儿,得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那些资格条件,还得留意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小细节。 详情>>
2024-08-29
文章封面
注安技术知识点:接触和混合储运的危险性
接触和混合储运的危险性介绍某些化学品接触或棍合时其危险性增加。有些化学品接触或 昆合易燃烧,还有些接触或泪合易发生爆炸。还有些化学品在发生事故时,所使用的灭火方法不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详情>>
2024-08-29
文章封面
注安管理知识点: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介绍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概述 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 第一类伤害是由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闽值的能量引起的: 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 详情>>
2024-08-29
文章封面
注安管理知识点: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13861)环境因素
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13861)环境因素介绍(1)理化危险 [例如]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 (注]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 200kPa(表压)下 详情>>
2024-08-28
文章封面
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施工现场供电形式
施工现场供电形式介绍(1)独立变配电所供电 。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项目,如规划社区、新建学校、新建工厂等工程,可利用配套建设的变配电所供电。即先建设好变配电所,由其直接供电,这样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 变配电所主要由高压配电屏(箱、柜、盘)、变压器和低压配电屏(箱、柜、盘)组成。 (2)自备变压器供电。 目前城市中高压输电的电压一般为10kV,而通常用电 详情>>
2024-08-28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介绍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审批程序属于实施机关的内部控制程序。因此,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 法人员应当在二十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应急救援采取的措施
应急救援采取的措施介绍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 详情>>
2024-08-27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