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时间图标 2024-08-27 08:13:10 眼睛图标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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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介绍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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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审批程序属于实施机关的内部控制程序。因此,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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