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安备考已经进入临考阶段。在此阶段,考生需牢记核心知识、提高学习效率,中科建安整理了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临考考点,一起来学习吧。
考点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其职责为:
(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考点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物质保障责任
②资金投入责任
③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⑤教育培训责任
⑥安全管理责任
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考点三:属于综合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13)应急管理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