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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⑥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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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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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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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试题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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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
相关规定介绍安全生产条件一一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不得出租、使用建筑起重机械:0属国家明令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G没有亮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00A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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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应急预案的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介绍1.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的备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2.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第二十六条(1)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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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机动车通行规定
机动车通行规定介绍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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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四、补偿金和赔偿金
四、补偿金和赔偿金介绍(一)补偿金的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政府公布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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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
一、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介绍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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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殊建设工程范围
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介绍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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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介绍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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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介绍1.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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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事故报告的规定
三、事故报告的规定介绍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①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局综合监管)和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行业专项监管)报告。(报告两条线)【现场人员越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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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二、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介绍二、消防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责任(2021年考)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第九条建设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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