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试题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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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技术-直播解析每日一练①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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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④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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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③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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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试题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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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料:特大安全事故
为便于大家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料: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本站。《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 详情>>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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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
关于安师的规定.介绍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安师分类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第三条安师专业类别划分为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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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
六、关于安师的规定介绍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安师分类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第三条安师专业类别划分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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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介绍第十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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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介绍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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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应急处置与救援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介绍(一)应急处置措施1.应急处置措施的法定条件、主体和要求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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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种设备的规定
特种设备的规定.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第二条排除了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第一百条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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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介绍(一)道路、水路运输的资质和资格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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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检测及法律责任
五、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检测及法律责任介绍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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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知识点: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介绍(一)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3)对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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