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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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相关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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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技术-直播解析每日一练①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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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④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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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③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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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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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注安《其他安全》知识点: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内容—2
步入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的备考殿堂,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必闯的关卡,更是通往专业顶峰的必经之路。中科建安深知这一领域的深奥与重要,为考生们铺设了一条通往知识宝藏的捷径,细致地解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点,助力每一位追梦者扬帆起航。第二篇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五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点二: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内容(考频2次)2)作业安全 详情>>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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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注安《其他安全》考点: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内容—1
在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的备考征途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关键一环,其深入理解与掌握对于考生而言至关重要。中科建安深知这一考点的分量,悉心提炼与总结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内容,旨在为考生们的备考之路点亮明灯,助力大家稳健前行。第二篇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五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点二: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内容(考频2次)(一)一般要求企业开 详情>>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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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其他安全实务科目知识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介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内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 详情>>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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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赔偿金的标准
赔偿金的标准介绍(二)赔偿金的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合法解除/终止补偿(随时解除除外)违法解除/终止赔偿=补偿×2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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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补偿金的标准
补偿金的标准介绍(一)补偿金的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政府公布的工资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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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知识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介绍我国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Thestandardofmajorhazardsourceidentification)是一种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以及计算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和最大量的方法。1、该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详情>>
2024-08-28
注册安全工程师几分合格
注册安全工程师几分合格合格线历年趋势分析
今天咱们来说一下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线是多少?历年趋势又如何变化呢?这个问题,这可不是个小事儿,毕竟它直接关系到咱们能不能顺利拿下那张梦寐以求的证书。 详情>>
2024-08-27
已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可视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如何解读?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还需参加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合格证取证培训(含新训和复训)?在《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已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视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该如何解读? 详情>>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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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4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
2024年5月6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发布通知,自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通知详情如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考试和我市组织的专 详情>>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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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培训的发证
安全培训的发证介绍【安全培训的发证】第二十二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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