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课程
暂无数据暂无数据
安徽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⑤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④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其他安全-直播习题课①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预约直播
安徽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精选资讯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介绍1.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介绍一、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补充]2021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介绍(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职责介绍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介绍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安全风险管控
相关规定介绍1.总体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1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2.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3人;从业人员在100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介绍——无实权,仅有监督权和建议权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六十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介绍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管道
适用范围介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介绍1.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详情>>
2024-08-27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