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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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相关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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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④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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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③9.20
直播时间:2024-09-2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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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⑤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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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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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道路运输安全中级注安继续教育系统正式上线
重磅消息!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系统正式上线为积极回应广大从业人员呼声,日前,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精心策划并开启了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系统,一大批优质课件正式上线。欢迎广大从业人员前来学习并提出改进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努力为从业 详情>>
2024-08-22
中级建筑施工专业安全师
中级建筑施工专业安全师考试科目与就业前景全解析
对于有志于投身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朋友们来说,中级建筑施工专业安全师资格证书无疑是一块重要的敲门砖。那么,这一考试究竟涵盖哪些科目?获得证书后的就业前景又如何呢? 详情>>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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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考试合格标准概览
中级注安考试作为评估与认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专业能力的关键环节,其合格标准直接关乎考生的职业发展走向。考试设计涵盖了广泛的安全法规、管理实践和技术原理,确保每一位通过者拥有综合扎实的安全理论基础与应用能力。本文以此为核心,详细透视“中级注安考试合格标准概览”,旨在辅助考生透彻理解考试要求,把握考试要点,为取得优异成绩提供导向与策略。合格分数线设定与及格准则中级注安 详情>>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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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金属冶炼待遇概览
在风险与机遇交织的金属冶炼行业中,中级注安的专业技能和深厚资历成为了极其珍贵的资产。这一群体凭借他们扎实的安全管理和隐患防控能力,成为企业构筑坚固安全防线的中坚力量。本文聚焦中级注安金属冶炼待遇概览,细数高薪背后的多因素驱动,并探索该资质在职场的广阔天地与潜在优势,力求为读者描绘出一幅详细的冶金安全专业人士的职业蓝图。1.行业薪资概观中级注安投身于金属冶炼领域 详情>>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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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煤矿专业备考攻略
面对中级注安煤矿专业的重重关卡,成功之路往往铺设于精心规划与不懈奋斗之上。作为安全领域的一项关键资质,这项认证不仅检验考生的专业理论根基,还考核实操能力与事故预防解决智慧。本文将以详尽而不失生动的方式,指引您了解考试要点,部署备考方案,使您的复习之旅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深入了解煤矿专业考试内容要攻克中级注安(煤矿专业)的难关,首要之举在于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 详情>>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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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介绍(一)道路、水路运输的资质和资格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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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单位、政府、政府部门发生事故后的报告和处置规定
三、单位、政府、政府部门发生事故后的报告和处置规定介绍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任何情况)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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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
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介绍(一)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同命同价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二)用人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信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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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介绍1.培训方式及地点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2.免予培训第九条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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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介绍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释义】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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