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系统正式上线
为积极回应广大从业人员呼声,日前,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精心策划并开启了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系统,一大批优质课件正式上线。欢迎广大从业人员前来学习并提出改进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努力为从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学习服务。大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学习。
方式一:直接点击网址进入继续教育系统登录学习。
方式二: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进入系统登录学习。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第32号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队伍建设,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注安师管理规定》《注安师分类管理办法》《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道路运输安全)需申请逾期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已注册为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需申请延续或注册有效期过期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
(三)其他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有继续教育需求的人员。
二、学时和内容
(一)根据《注安师管理规定》,注安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二)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标准规范、重大战略等知识;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安全生产专业理论与实务知识;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安全防控、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知识;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的心理科学知识及压力调试、情绪管理知识等。
三、学习形式
为便于从业人员学习,继续教育主要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形式,通过“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继续教育系统”(网址:)登录学习。从业人员可搜索“交通职业资格网”,通过“我要学习”进入“交通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系统”,登录继续教育系统,注册后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即可打印学时证明(该证明可作为申请注册时继续教育核验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继续教育是从业人员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的重要途径。各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安师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配合做好信息采集,把服务从业人员摆在突出位置。各用人单位要为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广大从业人员要自觉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保障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 如有需要可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联系,电话:010-65299078;邮箱:baiyz@jtzyzg.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4年6月21日
抄送:部人事教育司、运输服务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