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时间图标 2024-08-27 06:33:35 眼睛图标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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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介绍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注安师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意: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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