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介绍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统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统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