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本人2010年毕业后,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于2015年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进行注册。2017年考取了公务员,目前从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密切相关,请问能否注册?如不能注册,证书是否存在过期问题?另外,对于注安师的注册范围,能否推动修订相关规定,考虑将从事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关的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纳入?
回复: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公职人员无法满足注册申请条件,不予注册。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注册条件,可申请注册。回复单位: 人事司
内容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