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目前在企业的集团总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子公司的安全管理 ,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当前下属各子公司在根据当地外省市要求需要设置安全总监时,这种情况在总部注册的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以兼职?子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管理归属总部,但法人代表可能不同,在兼职公司无社保、无工资,如果兼职对注册是否有影响?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在集团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在子公司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回复单位: 人事司
内容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