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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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安《化工安全》考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面对中级注安《化工安全》科目中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这一考点,科学的备考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怎样掌握标准内容、灵活应对考试题型,是每位考生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中科建安凭借丰富的备考指导经验,为考生们定制了备考策略,旨在帮助大家提升对标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第二章 化工运行安全技术 第二节 工艺安全风险分析技术 考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详情>>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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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分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中级注安师考试,不少考生都知道中级注安师考试,对于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不了解。近日,安徽省发布了安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暂行办法,中科建安整理了办法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安徽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 详情>>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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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一共需要多少钱 怎样报名
2024年注安师报名费用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50-100元之间。此外,还需考虑培训费用和交通费用等其他费用。2024年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一共需要多少钱具体来说,四川地区的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陕西地区的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山东地区的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浙江地区的《 详情>>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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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氯化工艺危险特点有哪些
氯化工艺危险特点:(1)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过程,尤其在较高温度下进行氯化,反应更为剧烈,速度快,放热量较大。(2)所用的原料大多具有燃爆危险性。(3)常用的氯化剂氯气本身为剧毒化学品,氧化性强,储存压力较高,多数氯化工艺采用液氯生产是先汽化再氯化,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4)氯气中的杂质,如水、氢气、氧气、三氯化氮等,在使用中易发生危险,特别是三氯化氮积累后, 详情>>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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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谁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详情>>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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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法的效力等级中下位阶服从上位阶具体体现是什么
法的效力等级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法律效力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一)宪法效力最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 详情>>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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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化工安全实务科目知识点:重氮化工艺
重氮化工艺介绍1.工艺简介 一级胺与亚硝酸在低温下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 2.典型工艺 (1)顺法:对氨基苯磺酸钠与2-荼酚制备酸性橙-II染料;芳香族伯胺与亚硝酸钠反应制备芳香族重氮化合物等。 (2)反加法:苯胺与亚硝酸钠反应生产苯胺基重氮苯等。 (3)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盐析法 3.反应类型——绝大多数是放热反应。 4. 详情>>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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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技术知识点:吊运前的准备、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吊运前的准备、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介绍(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5 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2) 详情>>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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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介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包含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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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介绍第一百一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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