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相关课程
暂无数据暂无数据
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相关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⑥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建筑施工-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直播封面
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⑤9.22
直播时间:2024-09-22 19:30:00
预约直播
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精选资讯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介绍第三条第三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介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安全评估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截止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职责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十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职责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义务介绍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
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介绍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或检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一般规定
一、一般规定介绍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介绍(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介绍(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4)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5)生产设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
八、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规定介绍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或检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介绍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注】(1)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2)一般国有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3)个 详情>>
2024-08-27
文章封面
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
相关规定介绍安全生产条件一一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不得出租、使用建筑起重机械:0属国家明令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G没有亮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00A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 详情>>
2024-08-27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