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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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过 2024 年 6 月 28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
批注[齐霁 1]: 新增内容
第五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六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
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
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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