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的考试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的一个重要考点,要求考生深入理解和掌握。下面是中科建安通过历年考情总结出来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第六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七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考点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考频 2 次)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历年真题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下列设备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是()。
A.船舶上的压力容器
B.矿山井下使用的升降机
C.机械加工企业的压力管道
D.民用机场专用机动车辆
【答案】C
通过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本规定这一考点的学习,为考生们通过中级注安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部分知识的掌握不仅对考试相当重要,也对考生未来的职业实践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