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财务李某(女)2017年3月上班,2018年5月,施工单位以李某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当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李某上月工资6000元,前12个月平均工资8500元,如李某不愿意回单位上班,可主张( )赔偿金。
A.12750元
B.25500元
C.11250元
D.2250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赔偿金的标准。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李某前12个月平均工资8500元,高于当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的三倍7500元,所以按三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得到补偿金为2500×3×1.5,但施工单位以李某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属于非法解除,赔偿金是补偿金的2倍,2500×3×1.5×2=2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