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的备考路径中,“突发事件预警”构成了其中的重要考点之一。它旨在通过及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以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对于中级注安考生而言,深入理解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机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他们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中科建安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实务案例,以帮助考生掌握相关知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考点 1:突发事件预警(考频 2 次)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历年真题
我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预警分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级为最高级别,用蓝色标示
B.四级为最高级别,用黄色标示
C.四级为最高级别,用橙色标示
D.一级为最高级别,用红色标示
【答案】D
通过对突发事件预警相关法律规范的深入学习,中级注安考生将能够有效地提升自己在职业实践中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中科建安的这次知识点总结,为考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源,帮助他们在法律知识方面取得坚实的进步,从而获得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