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安全标识牌的使用要求
1.车辆标志灯的使用要求
标志灯的主要功用是在行车时,特别是夜间行车时对迎面驶来的会车车辆起警示作用。
危险货物车辆的标志灯按照安装方法分为三种类型:
A 型为磁吸式
B 型为顶檐支撑式
C 型为金属托架式。
除载质量为 1t(含)以下用于城市配送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可使用磁吸式标志灯外,其他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一律将标志灯以顶檐支撑或金属托架方式固定安装在汽车驾驶室顶部。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载质量为 1t(含)以下的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用途不限于城市配送时,规定仍需要将标志灯以顶檐支撑或金属托架方式固定安装在汽车驾驶室顶部。
2.标志牌使用要求
标志牌的主要功用是在行车时对后面驶近的超车车辆起警示作用,在驻车和车辆遇险时对周围人群起警示作用、对专业救援人员起指示作用。
(1)标志牌一般悬挂在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放大号的车牌;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况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2)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厢板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3)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 GB 11806-2019 的规定。
3.安全标示牌使用要求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辆和厢式车辆应该在车辆后部和两侧各设置一块安全标志牌且避开车辆放大号,安全标示牌为白底黑字,字迹应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