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战2024年中级注安师资格考试的征途中,《其他安全》科目中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安全管理的细致入微与复杂多变。这一标准不仅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框架,也是中级注安师在职业生涯中必须熟练掌握的关键知识点之一。然而,其详尽的分类体系与复杂的判定标准,往往让考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困惑,成为易混易错的难点。
考点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粉尘爆炸、喷雾爆炸、气体分解爆炸等)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如摔、扭、擦等伤害
因此,对于致力于成为中级注安师的每一位考生而言,深入理解并准确掌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提升个人专业素养、增强安全管理能力的必经之路。通过系统学习、案例分析与实践应用,我们将逐步揭开这一标准的神秘面纱,为未来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