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安全生产法适用的时间效力是怎样的

时间图标 2024-09-06 02:39:37 眼睛图标 38
活动图片

注册安全工程师

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关于本法的时间效力,附则第119条对本法的生效时间做了规定,即2002年11月1日。结束目前,安全生产法已经过三次修改,每次修改均会对当次修改决定的实施日期作出规定,三次修改决定的施行日期分别是2009年8月27日、2014年12月1日、2021年9月1日。需要说明的是,修改决定的施行日期并不影响本法的施行日期,从时间效力上讲,安全生产法仍然从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之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都纳入本法调整范围。

上一篇:注安法规:《安全生产法》的制定主体是...下一篇:注安法规:怎么理解安全生产法适用的空...
活动图片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