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要求介绍
专项方案要求
基坑开挖前,要制定土方开挖工程及基坑支护专项方案,深基坑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了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