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安全措施介绍
(1)开挖深度超过 2m 的,必须在沿基坑边设立防护栏杆且在危险处设置红色警示灯,防护栏杆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2)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真交叉作业
(3)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4)基坑周边距基坑边 1m 范围内严禁堆放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应设置观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开挖深度超过 2m 的,必须在沿基坑边设立防护栏杆且在危险处设置红色警示灯,防护栏杆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2)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真交叉作业
(3)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4)基坑周边距基坑边 1m 范围内严禁堆放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应设置观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