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本人2018年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10033440001385),应当等效于应急(2019)8号文施行后取得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但是却因为老版证上没有"中级"二字,办事时常常不被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承认其"中级"效力,甚至求职时被用人单位认为不诚信或成为降低劳动待遇的理由,为此深感苦恼和不便,希望得到应急部回复,并明确老证等效"中级",或允许换发新版中级证书,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回复单位: 人事司
内容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