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初级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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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浙江初级安全工程师可跨区域注册,统一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是近几年较为热门的工程类资格考试。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第十七条,明确提到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安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 详情>>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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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工《煤矿》易混易错知识点:刮板输送机安全使用
在2024年中级注安师《煤矿安全》的复习过程中,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无疑是一个既关键又容易引发混淆与错误的考点。作为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刮板输送机的正确操作与维护直接关系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对于中级注安师而言,深入理解刮板输送机的工作原理、安全规范及常见故障处理方法,是确保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考点 :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 必须在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人行 详情>>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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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师考试内容有哪些考哪几科
  中级注安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但初级的只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  注安师的考试内容  初级注安师考试主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 详情>>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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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是干什么的具体负责哪些工作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是负责安全监管、安全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以及工程设计等一些方面的工作。不同岗位的注安师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同,工作职责也是不一样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2、组织相关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演练,对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改进;  3、对专项安全和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详情>>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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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技术:保护装置有几种类型
保护装置有九种类型。按功能不同,保护装置可大致分为1、联锁装置。用于防止危险机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指只要防护装置未关闭)运行的装置。可以是机械、电气或其他类型的。2、能动装置。一种附加于动操纵装置,与启动控制一起使用,并且只有连续操作时,才能使机器执行预定功能。3、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一种手动控制装置,只有当于对操纵器作用时,机器才能启动并保持机器功能 详情>>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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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知识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规性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规性管理介绍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保管,收集合规性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规性进行评价和修订;各职能部门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 (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选择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确认所获取的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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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管理知识点:安全发展观
安全发展观介绍一、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1.安全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安全生产。 2.安全发展的基本特征:①科学性②战略性③宏观性④导向性⑤实践性 3.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好安全生产问题。 (2)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 (3)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强化安全发展的微观基础。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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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介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主要负责人的培训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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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基本类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基本类型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基本类型 (一)按照风险损失进行分类 (1)人员伤亡风险 (2)环境影响风险 (3)经济损失风险 (4)工期延误风险 (5)社会影响风险 (二)按照建设内容与实施过程进行分类 (1)规划阶段风险管理 (2)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 (3)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 (4)招标、投标与合同风险管理 (5)施工风险管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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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介绍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 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 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 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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