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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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相关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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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金属非金属-直播强化课⑤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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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道路运输-直播强化课④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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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其他安全-直播习题课①9.21
直播时间:2024-09-21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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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精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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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初级注安师资格复核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初级注安师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022年贵州省初级注安师成绩已公布,按照《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黔应急〔2021〕19号)有关规定,结合省内工作实际,经研究自2022年12月起开展初级注安师资格复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对象凡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贵州省初级注安师《安全生产法律 详情>>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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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第5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领取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文,2024年安徽第5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领取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关于领取2024年度(第5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的通知根据应急部2024年度中级注安注册人员名单(第5批)公示,安徽省应急厅初审机构已收到执业证书(标签)。现将执业证书(标签)发放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在证书领取模块选择“邮寄到付”的,证书(标签)将按照系统填写的邮寄信息进行寄送,请保持预留的通讯信息畅通, 详情>>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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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师注册单位变更后是否影响证书使用?
咨询:公司拟工商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前注册证书完成后,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发放?咨询时间:2024-03-02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感谢您对注安师工作的关注!根据《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八条以及应急管理部行政许事项“中级注安注册”实施规范,公司名称变更前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应急管理部核发中级注安注册证书。公司名称变更后,申请人可提 详情>>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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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第3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领取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文,2024年安徽第3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领取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关于领取2024年度(第3批)中级注安注册证书(标签)的通知根据应急部2024年度中级注安注册人员名单(第3批)公示,安徽省应急厅初审机构已收到执业证书(标签)。现将执业证书(标签)发放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在证书领取模块选择“邮寄到付”的,证书(标签)将按照系统填写的邮寄信息进行寄送,请保持预留的通讯信息畅通, 详情>>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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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明年会新增考试科目吗?应急管理权威回复
又有某些机构开始炒作,说中级注安考试明年要改革,难度要加大,需要逐级报名、加考CAD制图、专业英语等等……制造各种焦虑。有考生已经向应急管理中心咨询,权威回复来了!!根据《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第三条,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当前凡是含有“增加科目”的信息内容,均为虚假消息。关于一建、 详情>>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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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注安师考试大纲在哪里看
2024年中级注安师考试大纲由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根据应急管理部最新消息,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继续遵循《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详情如下:2024年中级注安师考试大纲最新总结表考试科目大纲内容大纲下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点击下载安全生产管理考试大纲点击下载安全生产技术考试大纲点击下载其他安全考试大纲点击下载化工安全考试大纲点击下载建筑施工安全考试大纲 详情>>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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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初级注安师考试大纲发布
从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江苏2024年初级注安师考试大纲已发布,详情如下:江苏省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我省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的规定执行,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详情>>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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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事故报告的规定
三、事故报告的规定介绍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①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局综合监管)和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行业专项监管)报告。(报告两条线)【现场人员越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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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知识点:事故报告的规定
事故报告的规定介绍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①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局综合监管)和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行业专项监管)报告。(报告两条线)【现场人员越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详情>>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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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现场处置方案相关内容
现场处置方案相关内容介绍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详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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