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前狂背50点】安全生产管理(12)

时间图标 2024-10-12 03:19:39 眼睛图标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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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的临近,每一位考生都在为这场知识盛宴做着冲刺准备。为了在这场关键战役中占据优势,中科建安特地为考生们量身打造了“考前狂背50点”系列备考资料。今天,我们聚焦于《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核心议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旨在通过精炼而深入的内容,帮助考生们把握考试要点,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


考点 1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内容

设备设施(或物质)

保障责任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资金投入责任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花费工伤保险费;

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安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在备考的征途上,中科建安始终与考生们同行,为你们的梦想加油助力。我们相信,“考前狂背50点”系列资料将成为你们冲刺路上的有力武器,助你们在考场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预祝每一位考生都能以理想的成绩,为自己的备考之路画上圆满的句号,迈向更加辉煌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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