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备考考点:事故调查与处理

时间图标 2024-09-30 03:34:52 眼睛图标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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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同学们,没有人是注定会成功的,也没有人是注定会失败的,你能否取得成功要看你是否坚持努力,下面是今天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事故调查与处理,一起来学习!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组织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表明身份、告知其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可以使用

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事故调查组聘请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也是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口诀:公检工专政负监

事故调查组履行事故调查职责,主要任务和内容包括: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6)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7)总结事故教训。

(8)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截止。

(三)事故调查的纪律和期限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需要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时限可以顺延。

事故处理

一、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主体是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由国务院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分别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批复。

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对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二、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其监督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事故中要查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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