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师考试《法律法规》科目的准备中,中科建安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知识点梳理。这一环节的学习对于考生理解与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相关的法律责任尤为重要,它涵盖了在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考点 3: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考频 2 次)
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 靠、岀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历年真题
某安全评价机构受某企业委托开展安全评价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8 万元,但未签订书面技术服务合同,该评价机构支出各项费用 2 万元后,出具了虚假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做法,正确的是()。
A.没收该评价机构违法所得 8 万元,并处 12 万元罚款
B.没收该评价机构违法所得 8 万元,并处 24 万元罚款
C.没收该评价机构违法所得 6 万元,并处 12 万元罚款
D.没收该评价机构违法所得 6 万元,并处 24 万元罚款
【答案】A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考生们能够充分理解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这种理解为他们在职业生涯中维护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