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注安师《法规》难点:从业人员的生产违法行为

时间图标 2024-09-24 01:52:25 眼睛图标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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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级注安师考试《法律法规》科目中,中科建安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这个考点进行了详细的知识点梳理。这一工作旨在帮助考生深入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确应用这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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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考点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历年真题

2022 年某饮料生产企业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年收入分别为 60 万元和 70 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该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A.36 万元

B.48 万元

C.52 万元

D.56 万元

【答案】D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考生们能够理解并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要求。这种理解为他们在职业生涯中维护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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