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注安师《法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

时间图标 2024-09-24 01:51:31 眼睛图标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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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级注安师《法律法规》科目中,中科建安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这一考点进行了专门的知识点总结。此举旨在帮助考生深入理解相关规定,以便于考试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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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考点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考频 2 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历年真题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周某,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 10 人死亡,15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6000 多万元。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存在重大缺陷,需要时无法启动,造成本次事故的发生。法定代表人周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该起事故责任追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对周某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

B.应当对该公司处 10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C.可以对周某和该公司同时给予罚款

D.周某终身不得担任任何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C

学习这些知识点之后,希望考生们充分理解和遵循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定要求。这种理解将为他们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提供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导,使他们能够在专业领域内有效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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