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中,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维护当事人权利、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环节。有了这一程序,使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能够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申辩,有助于行政机关作出公正、合理的决策。中级注安考生需要对这一程序有清晰的理解,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中科建安针对这一需求,提供了详细的知识点梳理,旨在帮助考生掌握听证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考点 3: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考频 1 次)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历年真题
6 月 5 日,某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企业违规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拟作出罚款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告知该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认为处罚过重,提出听证申请。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应当最迟在 6 月 15 日前提出听证申请
B.该企业可以委托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C.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的 15 日前通知该企业
D.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答案】B
通过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深入学习,中级注安考生将能够有效地提升自己在职业实践中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中科建安的这次知识点总结,为考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源,帮助他们在法律知识方面取得坚实的进步,从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