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中级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行的知识点,我们需要关注其复杂性与重要性。危险化学品管道作为连接生产、储存与使用环节的重要纽带,其安全运行状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因此,该章节着重说明了管道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及巡护、检测、维修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维护管道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七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二十六节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考点 2: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考频 2 次)
1. 巡查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监控;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涉及更新、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手续。
2. 禁止擅自开启阀门等重大危害行为
第十九条 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
(2)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3)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4)在埋地管道上方和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5)对埋地、地面管道进行占压,在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6)利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管架桥等固定其他设施缆绳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
(7)其他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条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3. 禁止管道两侧违规种植釆石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 5 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2)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
(3)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历年真题
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单位应当加强管道运行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关于管道单位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管道单位发现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被擅自开启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B.管道单位发现危险化学品管道两侧 6 米处有种植乔木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C.管道单位应当及时更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D.管道单位在巡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答案】C
由此可见,对于中级注安考试而言,掌握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行的安全管理这一考点是重要的。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体现。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我们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素养和综合能力,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