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
客运企业对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2 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技能训练、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训练等。
客运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以保证驾驶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可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创新、改进安全培训教育手段,丰富培训方式。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的规定,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 2 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 24 学时。
驾驶员继续教育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
不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
(1)经许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
(2)经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3)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客运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包括:
道路运输法规和政策、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驾驶员职业心理和生理健康、运输车辆、行车危险源辨识、道路旅客运输防御性驾驶方法及不安全驾驶习惯纠正、紧急情况及应急处置、道路旅客运输知识、运输车辆节能减排 9 个单元模块的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