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安师《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点:道路货物运输行车中安全操作要求

时间图标 2024-09-14 03:11:17 眼睛图标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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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行车中安全操作要求

注安师

(1)应根据道路条件、道路环境、天气条件、车辆技术性能、车辆装载质量等,合理控制行驶速度和跟车距离。

(2)行车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应有以下不安全驾驶行为:

①车门或车厢未关闭锁止时行车;

②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

③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④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⑤驾驶时聊天、使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⑥带不良情绪驾驶车辆。

(3)行车中检查。

应不定时查看车上各种仪表,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辨识车辆是否出现异常状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中途停车时,应逆时针绕车辆一周,按照 JT/T915--2014 的要求检查车辆仪表、轮胎、悬架系统、螺栓等重点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技术状况是否正常,车辆有无油液泄漏,尾气颜色是否正常,并如实填写车辆日常检查表。

货车驾驶员应随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货物的捆绑、覆盖情况;中途停车时,应检查货物捆绑、固定是否牢固,覆盖是否严实,货厢栏板锁止机构有无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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